输欧果蔬酱慎用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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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果蔬酱慎用甜味剂

近日,欧盟发布一项条例,修订部分果蔬酱中甜味剂使用限量规定。新法规将安赛蜜、甜蜜素、糖精及其钠 盐、钾盐、钙盐、三氯蔗糖、新橙皮苷二氢查尔酮、甜菊糖苷在低热量果蔬酱以及低热量或不添加糖的干果三明治调味酱中的最大使用限量修订为1000、 500、200、400、50、200mg/kg。

目前,世界各国已批准使用的甜味剂有20多种。与欧盟相对全面严格的食品添加剂管理体系相比,我国食品中使用和残留限量指标相对较为宽松,以甜 蜜素为例,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我国允许在在饮料、配制酒、糕点中最大使用量为0.65 mg/kg,在蜜饯中最大使用量为1000 mg/kg,均大大超过欧盟标准。近年来,甜味剂正逐渐成为食品出口的重大隐形杀手,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据国家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数据,今年 1-10月,我国已有56批食品中被检测出甜味剂超标而被境外通报、扣留或召回。

今年以来,宁波地区出口果蔬酱共3648万吨,金额4207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在接到国外定单后,一是要详细了解进口 国关于添加剂的各种限量要求,加强甜味剂的正确选择和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原料安全控制和原辅材料检测力度,确保食品的有效溯源。三是严把成品检验关,不断 提高技术检测水平,强化果蔬酱生产、加工和贮藏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自控能力,防止二度污染,避免产品因甜味剂不符合要求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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