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江苏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管理指导意见》。
《意见》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的专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使用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的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存放,对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加锁保存。
《意见》还规定,经营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并如实告知消费者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